(GB50034-2013)<博物館照明設計規(guī)范>(GB/T 23863-2009)前一個是強制標準,范圍更廣,對于博物館照明部分也有單獨論述后一個是推薦性標準,僅限于博物館照明由于修訂時間不一,導致兩個標準有些差異,由于前一標準屬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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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照明標準解讀<一>

作者:伍必勝    發(fā)布時間:2015-10-27

關于博物館照明,有兩個標準規(guī)范可參考: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

<博物館照明設計規(guī)范>(GB/T 23863-2009)

前一個是強制標準,范圍更廣,對于博物館照明部分也有單獨論述

后一個是推薦性標準,僅限于博物館照明

由于修訂時間不一,導致兩個標準有些差異,由于前一標準屬強制性,顯然,后者應服從前者

還有一個行業(yè)標準,由建設部發(fā)布,新版JGJ66還在征集意見階段,在討論時,我們也將相關內(nèi)容考慮進去

現(xiàn)在,我們以<博物館照明設計規(guī)范>(GB/T 23863-2009)為基礎,針對三個標準的相關內(nèi)容進行參照及說明

此標準1.0-3.0屬于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定義等,我們不再贅述, 我們從4.0開始討論.

 

4 一般要求

4.1 設計基本要求

4.1.1 陳列室應按下列要求確定照明方式

l通常應設置一般照明

l不同區(qū)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時,應采用分區(qū)一般照明

l宜采用混合照明

l不宜只采用局部照明

博物館陳列室屬于低照度空間,通常需要比較低的環(huán)境照明,以方便瀏覽,提高安全感

有不同的照明空間,如展柜區(qū)、場景復原區(qū)、互動區(qū)等,這些區(qū)域的照度要求不同,如展柜區(qū)環(huán)境照明會暗一點,互動區(qū)等環(huán)境照明會亮一點,因此,應設計分區(qū)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是針對局部展示的,通常針對某個大的展品,立體雕塑等,這些空間需要重點布光.局部的照度很高,但為了營造柔和舒適的光環(huán)境,局部照明應與一般照明等混合應用.

只有局部照明而沒有一般照明,會造成照度比太大,影響觀賞.若只有一般照明,沒有局部照明,照明就會沒有層次,無法突出重點

4.1.2 藏品庫房應按下列要求確定照明方式:

l通常應設置一般照明

l不同區(qū)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時,應采用分區(qū)一般照明

4.1.3 博物館均應設置應急,值班和警衛(wèi)照明

4.1.4 在低照度陳列室的出入口,應設置視覺適應的過渡區(qū)

4.1.5 有條件的場所應采用光纖,導光管等照明

4.1.6 展柜內(nèi)的照明裝置與展品間應設置隔離防護措施,并便于維護與管理

藏品庫房區(qū)是博物館重點保護區(qū)域,會設置溫度,濕度控制,安防等,照明也會考慮紅外,紫外的傷害.在庫房的不同區(qū)域,照明要求也不相同,故一般調(diào)協(xié)分區(qū)一般照明

對于博物館空間,陳列室是設計照度最低的空間,其它空間如公共區(qū),中庭等照度都會大大高于陳列區(qū).而且,各陳列室之間可能因為展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亮度,觀眾在不同的展室之間走動時,所看見的亮度就有一個變化的范圍和變化的方向問題,比如,從低亮度到高亮度或從高亮度到低亮度。通常,人眼所能適應的亮度變化范圍有一個界限,而且從低亮度到高亮度比從高亮度到低亮度所需要的適應時間短。因此,應使較低亮度的展室與中等亮度的展室相鄰接。 另外,觀眾到博物館時,必然是從明亮的室外(其水平照度可能高達1000001x)進到相對較暗的展室(其照度只有501x-3001x),如果中間沒有一個過渡區(qū)域(門廳),就不能滿足視覺暗適應的要求,開始時無法看清展品。只有視覺過渡做好了,才能使50lx的展室看起來仍然明亮。

博物館的展柜區(qū)以前一般會采用光纖,導光管,其它某此十分重要的展品展示區(qū),也是如此,其主要特點是光熱分離,十分有利于產(chǎn)品保護,但現(xiàn)在隨著LED照明的技術不斷成熟,無論是發(fā)光還是發(fā)熱,都有了很大的優(yōu)勢,且成本低很多,此類裝明裝置已經(jīng)基本被LED照明燈具代替.

展柜內(nèi)的展品一般都非常珍貴,很多會加上溫度、濕度、安護裝置,以前采用的是鹵素燈,其發(fā)熱量大,安裝在柜內(nèi),對展品會有很大傷害,故一般會將燈具安裝在頂部,中間加一層格柵或者玻璃,用于隔熱.同樣,也便于燈具的維護檢修

也可以運用在展柜內(nèi)進行通風的方法將展柜中的熱量帶走。但通風氣流不得直接通過展品,通過光源、觀眾和展品的位置關系布置光源,避免柜中或柜外光源對觀眾產(chǎn)生的直接眩光,可以設法使展柜中的亮度比展柜外周圍環(huán)境的亮度高5-10倍,或設法壓低頂棚和周圍環(huán)境的亮度,如頂棚采用灰色或黑色飾面等,或使展柜的正面玻璃向前傾斜,或采用無反射的玻璃等。

 

4.2 照明光源的選擇

4.2.1 選用的照明光源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相關標準或有關規(guī)定

4.2.2 選擇光源時,應在滿足文物保護,顯色性等要求的條件下,根據(jù)光源,燈具及鎮(zhèn)流器等的效率,壽命和價格在進行綜合技術經(jīng)濟分析比較后確定

從文物保護角度來看,燈具的發(fā)熱,紫外、紅外光輻射是主要因素,其強弱排列依次如下:

發(fā)熱:

白熾燈-鹵素燈-金鹵燈-節(jié)能燈-LED燈具

紅外輻射:

白熾燈-鹵素燈-金鹵燈-節(jié)能燈-LED燈具

紫外輻射:

金鹵燈-節(jié)能燈-LED燈具-鹵素燈-白熾燈

顯色性:

白熾燈-鹵素燈-LED燈具-金鹵燈-節(jié)能燈

效率:

LED燈具-金鹵燈-節(jié)能燈-鹵素燈-白熾燈

壽命:

LED燈具-金鹵燈-節(jié)能燈-鹵素燈-白熾燈

價格:

LED燈具-金鹵燈-鹵素燈-節(jié)能燈-白熾燈

 

4.2.3 照明設計時可按下列條件選技光源

l陳列室宜采用細管徑直管形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鹵素燈或其它適用的新型光源

l陳列和收藏文物的場所應使用無紫外線光源

l陳列室的出入口宜采用細管徑直管形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或小功率的金屬鹵化物燈

陳列室采用燈具目前比較多的是LED燈具,其次是鹵素燈,節(jié)能燈具用得很少,在一些條形洗墻,過道會用.其它如工作照明用得多一些

陳列和收藏文物的場所應使用無紫外線光源:此部分光源包括LED光源,節(jié)能燈,經(jīng)過紫、紅外過濾的鹵素燈,或者有紫外處理的光源,如OSRAM的標有紅斑的鹵素燈

陳列室的出入口為視覺過渡區(qū),亮度相對于陳列區(qū)要高,對光輻射,顯色等要求相對陳列室低一些,故一般采用性價比高,光通量大一點的燈具

目前用得比較多的是節(jié)能燈,LED燈具,金鹵燈用得比較少,主要是熱啟動時間過長.

4.2.4 應根據(jù)識別顏色要求和場所特點,選用相應的顯色指數(shù)的光源

4.2.5 應急照明應選用能快速點燃的光源

陳列室一般會選用高顯色的照明產(chǎn)品,以前采用鹵素燈比較多,故顯色不是問題,現(xiàn)在應用的光源比較多,尤其是LED,故應選用顯指大于80的光源,實際應用多數(shù)區(qū)域顯指會大于90,且R9要要求

應急照明現(xiàn)在用得最多的就是LED光源,優(yōu)點突出:節(jié)能,快速點燃

4.3 照明燈具及其附屬裝置的選擇

4.3.1 選用的照明燈具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相關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4.3.2 在滿足配光和眩光限制要求的條件下,應選用效率高的燈具

4.3.3 照明裝置應具有防止墜落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物損失的防護措施

4.3.4 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表面的燈具,應采有標有 F 標志的燈具

4.3.5 照明設計時應按下列原則選擇鎮(zhèn)流器

l直管形熒光燈應配用電子鎮(zhèn)流器或節(jié)能型電感鎮(zhèn)流器

l金屬鹵化物燈應配用節(jié)能型電感鎮(zhèn)流器;在電壓偏差較大的場所,宜配用恒功率鎮(zhèn)流器;功率較小者可配用電子鎮(zhèn)流器

l采用的鎮(zhèn)流器符合該產(chǎn)品的國家安全及能效標準

4.3.6 高強度氣體放電燈的觸發(fā)器與光源之間的安裝距離應符合產(chǎn)品的要求

A:博物館燈具應選用通過CCC認證的產(chǎn)品,對應燈具標準為 GB7000,最新為2007版,2015版已經(jīng)提交審批,增補視網(wǎng)膜藍光危害相關標準和評估要求

B:博物館燈具一般要求防眩角(防眩角=遮光角)大于30度(表4規(guī)定了燈具表面亮度與遮光角的關系,就實際應用的光源而言,除部分3瓦以下的LED燈具,其它燈具表面亮度已經(jīng)超過500kcd/m2,故燈具的遮光角一般會大于30度)

但是,對于燈具而言,遮光角越大,眩光越少,燈具效率越低.因此,在效率考慮下,應選擇光效高的燈具,如LED燈具

C:照明裝置承載件要求能承載燈具4倍重量,對于可拆部件,應該配有防墜落吊線等

D:安裝于可燃材料表面的燈具,應采用標有F的燈具,此類燈具適宜于可燃的表面安裝,其燈具安裝表面溫度較低

E:隨著LED照明技術的成熟,其在博物館的應用越來越廣,故燈具選型一般不會考慮金鹵燈,高強度氣體放電燈

F:只有在特殊情況(展室特別高大、對顏色的鑒別不太重要)時才采用金鹵燈及高強度氣體放電燈。這時要特別注意減少其紫外輻射和控制其眩光。

 

博物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66-201X)相關內(nèi)容

7.2.5     展廳照明光源宜采用細管徑直管形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 鹵素燈或其他新型光源。有條件的場所宜采用光纖、導光管、LED 等照明。

 

5 照明數(shù)量指標

5.1 照度

5.1.1 照明標準值的分級應符合GB 500034的規(guī)定

5.1.2 在照明設計時,應根據(jù)環(huán)境污染特征和燈具擦拭次數(shù)從表1中選定相應的維護系數(shù)

表1 維護系數(shù)

房間或場所舉例

燈具最少擦拭次數(shù)(次/年)

維護系數(shù)值

陳列區(qū),技術用房,藏品庫區(qū),辦公室等

2

0.80

觀眾服務區(qū),公用房(辦公室除外)等

2

0.70

5.1.3 在一般情況下,設計照度值與照度標準值相比較,可有-10%-+10%的偏差

5.2照度指標

5.2.1陳列室展品照度標準值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陳列室展品照度標準值

類別

參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明標準值(lx)

對光特別敏感的展品:織繡品,繪畫,紙質(zhì)物品,彩繪陶(石)器,染色皮革,動物標本等

展品面

≤50

對光敏感的展品:油畫,蛋清畫,不染色皮革,銀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寶玉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展品面

≤150

對光不敏感的展品:其它金屬制品,石質(zhì)器物,陶瓷器,巖礦標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琺瑯等

展品面

≤300

注1:陳列室一般照明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選取

注2:復合材料展品按照對光敏感等級高的材料選擇照度

(此表為2009年版 《博物館照明設計規(guī)范 GB/T23863-2009》規(guī)定內(nèi)容)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50034-2013》中與博物館的相關內(nèi)容大致相同,但增加了眩光值與顯色性的要求,見表2,表3

表3

類別

參考平面及其高度

照明標準值(lx)

年曝光量(lx?h/a)

對光特別敏感的展品:織繡品,繪畫,紙質(zhì)物品,彩繪陶(石)器,染色皮革,動物標本等

展品面

≤50

≤50000

對光敏感的展品:油畫,蛋清畫,不染色皮革,銀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寶玉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展品面

≤150

≤360000

對光不敏感的展品:其它金屬制品,石質(zhì)器物,陶瓷器,巖礦標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琺瑯等

展品面

≤300

不限制

注1:陳列室一般照明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選取

注2:陳列室一般照明UGR不宜大于19

注3:一般場所Ra不應低于80,辨色要求高的場所,Ra不應低于90

 

5.2.2 博物館相關場所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4 博物館相關場所照度標準值

場所

參考平面

照度標準值(lx)

陳列區(qū)

門廳

地面

200

序廳

地面

100

美術制作室

0.75m水平面

300

報告廳

0.75m水平面

300

接待室

0.75m水平面

300

警衛(wèi)值班室

0.75m水平面

150

技術用房

編目室

0.75m水平面

300

攝影室

0.75m水平面

100

薰蒸室

實際工作面

150

實驗室

實際工作面

300

保護修復室

實際工作面

750

文物復制室

實際工作面

750

標本制作室

實際工作面

750

閱覽室

0.75m水平面

300

書畫裝裱室

實際工作面

300

藏品庫區(qū)

周轉(zhuǎn)庫房

地面

50

藏品庫房

地面

75

藏品提看室

0.75m水平面

150

觀眾服務設施

售票處

臺面

300

存物處

地面

150

紀念品出售處

0.75m水平面

300

食品小賣部

0.75m水平面

150

公用房

辦公室

0.75m水平面

300

休息處

地面

100

裝具貯藏室

地面

75

行政庫房

地面

100

廁所,盥洗室,浴室

地面

100

注1:保護修復室,文物復制室,標本制作室的照度標準是混合照明的照度標準值。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按混合照明照度的20%-30%選取。如果對象是對光第三或特別敏感的材料,則減少局部照明的時間,并有效防紫外線的措施;

注2:書畫裝裱室設置在建筑北側(cè),工作時一般僅用自然光照明

注3:表中照度值為參考平面上的維持平均照度值

此表為2009年版 《博物館照明設計規(guī)范 GB/T23863-2009》規(guī)定內(nèi)容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50034-2013》增加了博物館的統(tǒng)一眩光值,照度均勻度,一般顯色指數(shù)相關內(nèi)容,故現(xiàn)行標準應以新增內(nèi)容為準

表5 博物館建筑及其它場所照明標準值

場所

參考平面

照度標準值(lx)

UGR

Uo

Ra

陳列區(qū)

門廳

地面

200

22

0.40

80

序廳

地面

100

22

0.40

80

會議報告廳

0.75m水平面

300

22

0.60

80

美術制作室

0.75m水平面

500

22

0.60

90

編目室

0.75m水平面

300

22

0.60

80

攝影室

0.75m水平面

100

22

0.60

80

技術用房

薰蒸室

實際工作面

150

22

0.60

80

實驗室

實際工作面

300

22

0.60

80

保護修復室

實際工作面

750*

19

0.70

90

文物復制室

實際工作面

750*

19

0.70

90

標本制作室

實際工作面

750*

19

0.70

90

周轉(zhuǎn)庫房

地面

50

22

0.40

80

藏品庫房

地面

75

22

0.40

80

藏品提看房

0.75m水平面

150

22

0.60

80

注:* 指混合照明的照度標準值。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應混合照明照度的20%-30%選取,其中未涵蓋的空間,仍可參考原規(guī)范。

 

博物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66-201X)相關內(nèi)容

6  陳列室展品年曝光量限制值

 

 

展品類別

參考平面及其高度

年曝光量(lx·h/年

對光特別敏感的展品:絲棉麻等紡織品、織繡品、中國畫、水彩畫、水粉畫、水墨畫、版畫、素描和書法、拓片、手稿、文獻、書籍、郵票、圖片、像片等各種紙質(zhì)展品,壁畫、彩塑、彩繪陶器、染色皮革、各種動植物標本等

 

展品面

50,000

對光敏感的展品:油畫、蛋清畫、不染色皮革、銀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寶玉石器、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展品面

360,000

對光不敏感的展品:青銅器、鐵器、金銀器、兵器、古錢幣等金屬制品,石器、畫像石、碑刻、硯臺、化石、印章等石質(zhì)器物,陶瓷、唐三彩、瓷器、琉璃器等陶瓷器,珠寶、翡鉆等寶玉石器,各種巖礦標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琺瑯器等

展品面

不限制


7 展廳展品照度標準值

 

展品類別

參考平面及其高度

年曝光量(lx·h/年

對光特別敏感的展品:絲棉麻等紡織品、織繡品、中國畫、水彩畫、水粉畫、水墨畫、版畫、素描和書法、拓片、手稿、文獻、書籍、郵票、圖片、像片等各種紙質(zhì)展品,壁畫、彩塑、彩繪陶器、染色皮革、各種動植物標本等

 

展品面

≤50

(色溫≤2900K)

 

對光敏感的展品:油畫、蛋清畫、不染色皮革、銀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寶玉石器、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展品面

≤150

(色溫≤3300K)

 

對光不敏感的展品:青銅器、鐵器、金銀器、兵器、古錢幣等金屬制品,石器、畫像石、碑刻、硯臺、化石、印章等石質(zhì)器物,陶瓷、唐三彩、瓷器、琉璃器等陶瓷器,珠寶、翡鉆等寶玉石器,各種巖礦標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琺瑯器等。

 

展品面

≤300

(色溫≤4000K)

 


7.2.9博物館相關場所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表 7.2.9 的規(guī)定:

                                                                            表8 博物館相關場所照度標準值

 

房間或場所

參考平面

照度標準值(lx)

UGR

Ra

陳列區(qū)門廳

地面

200

22

80

存物處

地面

150

22

80

接待室

0.75m 水平面

300

22

80

編目室

工作面

300

19

90

美術制作室

0.75m 水平面

300

19

90

熏蒸室

實際工作面

150

19

80

保護修復室

實際工作面

750

19

90

文物復制室

實際工作面

750

19

90

標本制作室

實際工作面

750

19

90

一般實驗室

實際工作面

300

19

80

書畫裝裱室

實際工作面

300

19

90

周轉(zhuǎn)庫房

地面

50

22

80

藏品庫房

地面

75

22

90

一般庫房

地面

100

22

80

鑒賞室

0.75m 水平面

150

19

90

科技館展廳

地面

200

22

80

報告廳

0.75m 水平面

200

22

80

 


注:1 表中照度值為參考平面上的維持平均照度值;

    2   保護修復室、文物復制室、標本制作室的照度標準值是混合照明 的照度標準值。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按混合照明照度的 20%~ 30%選取。如對象是對光敏感或特別敏感的材料,應減少局部照 明的    時間,并有防紫外線的措施;

    3   書畫裝裱室工作時一般僅用自然光照明;

    4      除科技館外的展廳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本節(jié)第 7.2.4 的規(guī)定。

 

隨著節(jié)能環(huán)保的大力提倡,《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50034-2013》亦規(guī)定了功率密度值:

博物館建筑其它場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表9 房間或場所照度要求

房間或場所

照度標準值(lx)

照明功率密度值(W/m2

現(xiàn)行值

目標值

會議報告廳

300

≤9.0

≤8.0

美術制作室

500

≤15.0

≤13.5

編目室

300

≤9.0

≤8.0

藏品庫房

75

≤4.0

≤3.5

藏品提看室

150

≤5.0

≤4.5


根據(jù)此功率額度限值,光效高的LED燈具成為最佳選擇

 

5.3 應急照明

5.3.1 博物館應急照明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GB 50034的規(guī)定

 

應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備用照明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50034-2013》有關應急照明的描述如下:

5.5.2 備用照明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供消防作業(yè)及救援人員在火災時繼續(xù)工作場所,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16

2 醫(yī)院手術室,急診搶救室,重癥監(jiān)護室等應維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3 其它場所的照度值除另有規(guī)定外,不應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標準值的10%;

5.5.3 安全照明的照度標準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醫(yī)院手術室應維持正常照明的30%的照度

2 其它場所不應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標準值的10%,且不應低于15lx

5.5.4 疏散照明的地面平均水平照度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水平疏散通道不應低于1lx,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不應低于2lx

2 垂直疏散區(qū)域不應低于5lx

3 疏散通道中心線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比不應大于40:1

4 寄宿制幼兒園和小學的寢室,老年公寓,醫(yī)院等需要救援人員協(xié)助疏散的場所不應低于5lx